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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位一体”走向新型合作经济——瑞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启迪

日期: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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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 来源:中国领导科学

■本刊课题组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总结瑞安市农合联“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创新实践的经验和启示,揭示了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向、创新路径和基本原则,为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发展理出了基本思路,为各地领导谋划推进农村合作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参考借鉴。

[关键词]瑞安实践;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7270(2018)06―0062―09

[ 项目简介 ] 本课题“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研究”是在中央党校立项的校级课题。 [作者简介] 曾业松,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领导科学》杂志总编辑(主持人、总撰稿); 贾大猛,中国农业大学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执笔人);杨智贤,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秘书长(执笔人)。课题组成员有:刘国生,中华供销集团企管审计部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向春玲,中共中央 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社部社会发展理论教研室副主任、教授;胡正武,浙江省温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周晓华,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志酬,瑞安市农合联理事长、供销合作社主任等。

从“三位一体”走向新型合作经济——瑞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启迪

浙江省瑞安市2006年率先成立农村合作协会,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先行者。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实地调研肯定“瑞安实践”,并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构想。为落实习近平同志的要求,瑞安市以供销合作为依托,推动“三位一体”改革试验。农村合作协会也改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近年来,农合联发展呈现“三位一体”走向“多位一体”、“多元合作”走向“深度合作”的新趋势,逐渐形成农民主体、服务为本、多元合作、共营共享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位一体”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瑞安探索实践的经验和启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合作经济理论形成一些初步认识,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发展理出了基本思路,也为各地谋划推进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找到了参考借鉴。

一、瑞安“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创新实践

瑞安农合联围绕“三位一体”改革,探索中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实现形式。着力改革的是长期以来束缚合作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目的是走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全面发展。他们一方面确立农民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确立服务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功能;另一方面把供销合作社、农商银行等合作组织融入新型合作体系,建立起“1+2”的为农服务平台。随着为农服务范围的拓展和服务合作机制的形成,吸引更多农业企业和涉农经济组织加盟,两翼型的服务架构变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1+2+X”的新型合作经济,走出一条新型合作经济发展道路。

(一)政府推动,创建“三位一体”农合联

瑞安市委、市政府把探索“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作为重点改革项目。首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改革试点方案。2006年起草《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章程(草案)》,提出“三位一体”组织架构,明确农村合作协会的原则和组成成员的职责。2014又制定《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确定以市供销社为依托改组市和镇街两级农合联组织。其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及涉农服务企事业单位改革,将农民专业合作与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为农服务职能对接起来,建立“条块交融”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0个涉农镇街全部成立农合联,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1263家、农户8.6万户。为把涉农服务“统”起来,出台了人才、资金保障等多项合力兴农政策。如农合联采取“人员多元制”,解决“有人干事”问题;年度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制定合作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农信担保增资扩面等政策、搭建农合联内置金融平台等,解决“有钱干事”问题。此外,多方营造服务环境,吸引实力强大的涉农企业融入合作经济,聚合农业服务资源,全方位推进“大农合”,实现“有力干事”。

(二)供销带动,搭建农商合作服务平台

瑞安供销合作社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中积极发挥带动作用。一是搭建多元合作平台。采取“政府投资、农合联运作”和“合作社投资+政府补助”及“供销网点改造+功能提升”等多种模式,先后打造马屿、上望、飞云、塘下、高楼、平阳坑等六大综合型为农服务中心。二是拓展服务合作范围。发挥自身流通优势,先后开设农资物流中心、农产品展销配送中心、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瑞安农产”品牌旗舰店和特色交易市场,提供销售一条龙服务。同时打通涉农合作渠道,引进有经济实力有服务资源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通过打造“智慧农资”平台,发展“瑞安淘”“丰收购”“邮乐购”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全庄稼医院,组建植保农机专业服务队,建立种苗繁育基地等,开展全程全方位社会化服务。三是提高服务合作水平。目前供销社引领和组织的为农服务正从点状、线状转向网状,努力做到服务无边界,实现市域全覆盖、农业产业链全覆盖;努力做到服务无止境,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提升为农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三)信用联动,构建银农合作共赢机制

农村信用服务在合作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资金保障作用。在瑞安,农村金融机构按照“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的思路,与农民合作社进行信用合作,探索了一条为农服务、银农共赢的新型合作机制。一是弥补合作短板,打破农村金融瓶颈。农业银行推动224个金融自治村和53个信用村建设,为农户贷款预授信439亿。农商银行通过信用评级创新、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建成金融便民服务点565个,发放农户贷款145.4亿元,支持6万多农户创业。他们创办了全国首家县级农信担保公司,开展扶贫和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以及农房抵押贷款和农机具、厂房、农产品、应收账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二是探索互助金融。在农合联内部成立资金互助会,构建“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服务闭环”,“熟人经济”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农民不要担保物,只凭社员证就可得到所需的资金。三是推行农村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农户足不出村,在家“手指轻点”,便可享受“无风险、高效率”的现代金融服务。他们还组建保险互助会,开办农产品保险等七大险种,为农户提供政策性、商业性农险和多种新的保险服务。

瑞安市农合联在“三位一体”的“体”字上做文章,通过“组织联合”“服务功能聚合”和“生产要素汇合”,推进农业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一体化,并逐步由“1+2”的“三位一体”走向“1+2+X”的“多位一体”。“1”就是农合联执行委员会。“2”就是供销社带动的综合服务经营、农村金融支撑的农民信用合作两大平台。“X”就是综合服务延伸出来的多个经营主体和多个服务项目。如农资、农机、农技、农讯、农训等服务机构和产品。

从实际效果看,瑞安市农合联打破传统的三类合作组织各自运行的局限性,探索了一整套新的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壮大了,资本实力增强了,经济服务职能强化了,开辟了多种合作经济组织共同经营现代农业的新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提高,销售渠道通畅,规模实力增强、管理趋于规范,农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增加。19个乡镇建成10个区域性农业园区和四大产业联盟,打造了鹿木马蹄笋等一批区域性产品品牌。167家合作社培育成“三位一体”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部分农户年收入超过30万元。供销合作社融入农合联,回归为农服务,职工找到用武之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实现,资源整合经营效率不断提高。农村金融加入农合联,为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创业经营作出贡献,同时促进自身发展。如农商银行近五年来存贷款业务翻一番,市场份额提升近10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深刻启示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与现代化农业早已不相适应,传统的合作经济模式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加之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农业生产要素多元化、生产方式多元化和经济功能多元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亟待创新。如何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合作经济,瑞安实践经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势在必行

合作社从19世纪40年代在世界上诞生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合作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和鼓励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从社会主义学说来看,合作制理论是一个重要内容。马克思在《论土地国有化》、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等著作中都集中地阐述过合作社问题。他们指出小农生产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避免地被碾压,唯一的出路是走联合生产的道路。他们设想的合作社基本形式:一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所有,二是集中劳动的大规模经营,三是把各个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

合作社在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他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关键之一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发展适合本国实际的农业合作社。新中国诞生后一段时期,农业合作化浪潮席卷大地。毫无疑问,普遍建立的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作为群众性的互助合作组织,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方向是正确的,为农服务的“初心”也是非常明确的。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人民公社集体化体制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导致合作化走了一段弯路。再就是合作组织简单划分为三类,且各有隶属,各行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其弊端日益显现。

先看农民生产合作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分”的层面相对彻底,“统”的层面严重缺失。小农户生产经营设施条件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缺少社会化服务,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形成适度规模。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两百多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通过股份合作、合作社加农户、公司加农户等形式,不断扩大经营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带领亿万农户走上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合作经济道路。但面对农地碎片化分散化、城市化后农业劳动力的流失和弱化、资金技术等新生产要素短缺,以及土地、产业等政策和经营体制的不完善,多数合作社自身实力不强,发展动力不足。经营范围停留在种植、养殖等一些低端产业上;服务范畴停留在低层次上、或某个产品某个环节上。尤其是进入信息化时代,农业从工业化带动的第一次现代化,走向信息化带动的第二次现代化。传统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是土地和劳动力,如今则包含农机、农技、农资、金融、互联网、大数据、文化创意、生态环境等多种新生要素。生产方式由生产要素的简单配置转向综合集成,进而推动农业业态、农业功能、农业收入多元化,形成山水林田路一体化的田园生态链、种养加旅产销储运一体化经营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在科技革命和农业现代化的挑战面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吸纳和配置更多更新的生产要素,壮大经营规模和竞争力,迫切需要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手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服务,更需要创新自身组织体制和机制。

再说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起初都是与农民合作社同步建立,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强调农民参与和服务农民的。但后来与农民的联系却越来越松散,农民对其发展越来越没有发言权。因此,“三社”能否一体化,怎么回归一体化,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供销合作社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农资、农产品供销这些经营功能随着产业化、市场化已经赋予农业经营者。几轮改革下来,由于政策指向不确定,在官办化、企业化之间左右摇摆,真正把“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的口号落到实处的成功案例不多。鉴于行政化色彩难以去除,旧体制留下的包袱越来越重,加之人才严重外流,服务功能、服务水平和自身实力渐渐弱化,单一的有偿的流通服务已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特别是受逐利化倾向影响,能否回归“以农为本”,在乡村振兴中与农民合作找到用武之地,获得生存发展的新机遇,成为关键性问题。

信用合作社创建之初,秉承的是互助合作和不以营利为目的宗旨。但市场化改革后,一部分改为商业银行,为追求商业利润,“农信合作”和“服务农民”等功能逐渐减弱。本应以农业农村为服务对象的农村金融也减少乡村营业网点,难以满足农村农民对金融的需求。相关资料显示,近几年农信社存款总额中,农民储蓄存款达到 80%-90%。但在发放的贷款中,投向农业的贷款所占的比重却在下降。一些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内置金融试点,但政策限制太多,放不开手脚,做不大规模,缺少实力和活力。很显然,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不足和合作金融体制不顺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瓶颈。

上述三类合作社多年来各自运转各行其道,阻断产业链一体化运行,背离了产业发展的规律。推动“三位一体”联合起来服务现代农业,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当务之急。如何通过“三位一体”乃至“多位一体”的改革,建立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资源要素共享、服务经营功能整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瑞安“三位一体”改革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有着重大意义。

(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基本方向

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很长一段时间,许多人把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等同起来的)。习近平同志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明确提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改革的新构想,并且肯定瑞安等地的改革探索,可以说是在理论和实践上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二个飞跃。

2001年,习近平同志在清华大学的博士论文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并且预言“新型的合作化道路将会越走越广阔”。从实践中看,这个判断和预言不仅已被实践所证明,而且对新型合作经济的探索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如他提出“要发展农民的横向与纵向联合……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使分散的农民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所谓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不仅是指农业产业的组织化,更是指农民的组织化。不仅要使农户成为市场化中的主体力量,还要成为农业产业化中的首要获益者。这就指明了一条农民合作经济创新发展的道路。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把新型合作经济的思想付诸改革实践。除了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构想,作出改革试点具体部署。还先后亲临瑞安等地考察,出席现场会,且都发表讲话,指出瑞安“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的做法是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有益实践,是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又一个制度创新。他要求“立足新阶段,把握新趋势,积极探索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发展新路子”,并就如何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从当年的新闻报道和有关资料来看,他反复强调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合作经济创新要遵循基本规律,把握“三位一体”的基本内涵、功能分工、运作机制和具体组织形式的基本要求。他之所以这样说,目的是为了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原因在于新型合作经济是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一个新生事物。

就新型合作经济来说,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有关论述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它不只是特指三类合作组织简单的一体化,而是包含着多种经济主体的一体化合作、多种生产要素的一体化配置、多种经营功能的一体化重组、多种合作体系的一体化组合、多种组织形式的一体化运作。其实质在于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多种主体、多种要素、多种功能、多种体制、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破解中国农业“大国小农”与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的矛盾。透过瑞安农合联创新发展的实践,可以看到建立适度规模合作经营为基础、多元服务为主体、合作共赢为特点的“1+2+X”的新型合作经济体制,实现农业经营制度现代化,正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从当前来说,通过主体重组,功能重构,体制机制重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首先,有助于完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如果说,建国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1.0版,党的十六大后推进新农村建设是2.0版,那么新时期从新农村建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3.0版。随着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确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进一步完善,未来乡村将显示一幅新的愿景:

一方面,新型合作经济制度将彻底告别旧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同时走出家庭承包制后“大国小农”、统不了也统不好的体制困境。多元合作的服务经营联合体,统一经营管理农业园区和产业链,提供全程全方位的生产生活服务,既可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又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到农业服务领域就业,提高农业效益和劳动者收入。股份化的专业合作社和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可以实现农业劳动力就业数量最大化,并使职业化的农民收入不低于城镇就业者。根据我们的调研和测算,要使南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者的收入不低于城市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种植业者经营土地一般不得少于50亩,北方单季农作物生产地区不得低于100亩。全国20亿亩基本农田,大致可安排3500万农户就业。如果全国80亿亩山地林地和水域开发利用好,也还可安置约3500万农户。一户按四口人计算,从事农业的人口约占总人口20%。

另一方面,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确立,必然推动乡村治理创新,促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法治乡村、智慧乡村建设。既有助于农民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打造“一懂二爱”农村工作队伍和职业化农民队伍,实现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厚植乡村振兴的活力和支撑力;又有助于汇聚民智、民资和民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难题,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更有助于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治理方式创新,使乡村空间和社会、经济、文化等结构的布局优化,体现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其次,有助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包含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一经营的家庭农场;包含集团化农业企业、规模化农业合作经济联合体;还包含政府的公益性服务组织、市场化的经营性服务机构等等。这将有利于人才资源、金融资本、智能科技等先进生产要素的投入增加和科学配置;有利于整合各种资源,运用各种经营功能,推动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融合发展。这既可保持乡村产业构成多样性、综合性;又能把农业产业链、利益链真正连接起来,提高产业经济发展的协同性和总体效益。

特别是现代农业在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下,向资本、智能、民宿、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产业链延伸,将成为跨行业跨地区的新经济经营联合体。农业园区+农产品基地+中央厨房+商业超市+餐饮门店,将形成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农业园区打破行政区划,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作物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销,成为特色明显的田园综合体。园区内土地用途不变可自由流转,在一园一业、一社一品的同时,实行农场化经营,把生产环节交给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农场,也可以是多个家庭农场组成的经营联合体。

(三)多位一体服务农民是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必由之路

分析瑞安农合联的内在结构和运作机制,我们明白了新型合作经济的关键是完善组织结构、创新运作机制和组织形式。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清除内部发展的障碍,必须健全内在的制度规范和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自我发展机制。要清除外部发展的障碍,必须健全法律体系、加大资金和政策等支持力度。

从合作组织来看,“三位一体”特指生产、供销、信用三类合作组织融为一体。广义地来看,农业合作组织范围广大、主体众多,应该把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合作经济,整合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经济体系。从合作功能看,“三位一体”特指把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三种功能融为一体。广义地说,应把农业产业链运行中需要的各种服务功能整合起来,开展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具体说,在基层、地方乃至中央层面,应整合现有的合作经济资源,分层级建立多位一体、服务完善的合作组织架构,实现合作经济组织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核心是用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建立深度合作机制,打造共营共享利益共同体,既保证资本、技术等多种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增加和优化配置,又能发挥各种服务功能,促进农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1.壮大专业合作社,夯实新型合作经济基础。乡村中单一的专业合作社是弱小市场主体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而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形式,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石。合作经济组织创新最要紧的,一是提升单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凡是农户和农民合作社能做到的都应赋予他们相应的权能;做不了的都应有多层次多领域联合的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综合服务。比如瑞安梅屿的蔬菜合作社通过扩大供销、信用合作服务,实现功能多元化,不断增强合作社的活力和实力。二是实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均可入股。鉴于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可设置集体股份和农民股份。集体股份分红确保合作经济组织正常运行;农民承包的土地可流转给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经营,也可以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创造的收益按股分红。这样,便可体现公平+效益的原则。三是探索完善运行机制。对于占农业经营主体大多数的小农户来说,加入专业合作社,既是社员也是服务对象。合作社可采取家庭经营+服务经营的合作模式,使家庭经营者降低生产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也可采取共营制。比如四川崇州市合作社试点按照“理事会+经理人(职业农民)+监事会”架构运行。理事会决策“种什么”,经理人负责“怎样种”,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农民离地不失地、不失权、不失利。

2.强化综合服务,提高新型合作经济规模效益。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功能是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单一的专业合作社资源和功能有限,孤立的运行势单力薄是难以持续没有出路的。需要组织起来成立专业合作协会提供综合服务,同时把专业合作协会与政府公营机构、社会服务组织和各类企业连接起来,组成“多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体,实行多层次多领域的广泛合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诚如瑞安农合联坚持“农有农治农享”治理理念,贯彻“姓农务农为农”服务宗旨,以在合作与联合中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原则,确保农民主体地位。着力点放在把涉农资源统起来,把生产要素聚起来;让经营手段多起来,让经营功能强起来,打造综合型服务平台。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可以乡镇为单位成立联合会和服务中心;也可以多个乡镇成立一个联合会,成立一个服务中心;更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覆盖面更广的联合会,成立功能更齐全更有实力的服务中心。除将供销社、农商行等涉农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还可吸纳信息、电商、农机、农技、农旅、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企业,扩大成员范围,增强农业服务能力,提高合作经济规模效益。譬如浙江一些地方市县镇都成立了农合联等合作组织。那么中央和省级层面要不要相应地成立合作经济组织或指导机构,值得研究和探讨。

3.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新型合作经济运行机制。无论自我服务的专业合作社,还是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联合体,要把各类合作经济主体整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服务,必须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利益机制,构筑经营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至关重要的是培育强大的市场主体统领服务经营。这个市场主体可以是传统的三类合作社中的“一社”,也可以是新经济组织和控股的涉农企业。市场主体将各类服务功能优化组合发挥综合效应,是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的服务提供者,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谋求服务效益最大化,给农民带来利益,为合作组织和企业创造利润。涉农企业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主体,要把合作经济理念与市场经济规则有机结合,发挥合作经济优势和“多位一体”的整体竞争力。瑞安市在这方面已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初步规划。我们期待各地有更多的改革者同步探索。

依据以上分析,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种新经济形式。它遵循国际合作社联盟确定的基本原则,保持相对独立性,坚持管理民主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全体社员共同利益为目标;既保留传统的服务取向,又催生投资增值的市场取向。概括地说,新型合作经济是产权关系清晰、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经营功能多元化融合,生产服务成本降低、兼容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具有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新组织形式。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内部表现为独特的所有制关系、管理关系和分配关系。所有制方面,它是社员个人所有和合作组织集体所有相结合、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所有制形式。管理方面,社员不论个人股金多少,均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凭借所有权参与发展决策,职工凭借经营权从事生产经营。分配方面,既按股金分红,又按社员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外部表现为多元合作和深度合作。既是合作社农业生产主体与政府服务主体、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联合体,也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同时是一个具有与政府和社会对话功能的NGO。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传统的公社化,剥夺农民产权、自主经营权、民主管理权,避免重走集体化的弯路;也不同于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实力弱、效益低,有利于走出现实中“大国小农”的困境,也有利于走向未来的现代化“大农合”和大农业,把农业大国变成农业强国。

三、对领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发展的借鉴意义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无论从组织化还是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都离不开政府的服务引导和规范。建国后的生产合作与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作为一种组织化形式,要在新时期实现新的分工合作,依靠行政干预硬推动、强撮合、拉郎配是行不通的,必须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把它们重新连接起来。合作经济要走市场化道路,但不是什么事情都能通过市场化来解决的。政府对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服务义不容辞。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能的基础上,应把更多的服务资源投入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政府服务功能效益最大化。政府不管的、市场触及不到的,都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我服务来解决。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和权能都较弱,要增强自我服务能力,关键还在于政府引导推动和扶持监管。首先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打破所有制的界限和经营权的垄断。其次要调整政策,加强指导,打破对合作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使新型合作经济自身功能与国家行政功能以及市场服务功能融为一体,使其服务更全,机制更活,作用更大,成为自身有实力对农民有吸引力的合作经济组织。

站在全局性和战略性的角度看,探索新型合作经济发展道路是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瑞安在改革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统筹协调的方法论,为各地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思想和方法。如在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谁、依靠谁,向什么方向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上,都体现了思想引领力、科学决策力、行动执行力和统筹协调力。在合作经济改革实践中,坚持农民主体、为农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农合思想”,从农业生产合作到全面服务合作,从“1+2”合作到“1+2+X”合作,遵循了一条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用实践检验的理论逻辑。这对于各地科学领导合作经济创新、提升新型合作经济领导水平具有多方面的参考价值。

(一)坚持方向性

瑞安市用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用习近平同志“三位一体”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指导改革实践。始终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合作经济组织走组织化和市场化发展道路;始终把以农民为主体和为农民服务作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根本原则,把共营共享作为贯穿新型合作经济的一根红线,建立经营和利益共同体,体现了主体原则和利益原则一致的价值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合作经济思想的创新发展。在农合联运行中,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聚集多方资源,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利益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息息相关。农村金融围绕“草根”解难题,专注“合作”谋发展,自身利益与农民利益融为一体。涉农企业等融入合作经济组织,从“赚农民钱”到“帮农民赚钱”,再到“与农民一起赚钱”“赚钱与农民分享”。实践证明,这就是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方向和基本原则。

(二)遵循规律性

瑞安合作经济按组织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按照系统论、整体论和重点论的要求,在改革试点中突破,又在突破基础上完善,形成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针对现代农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涉及面广、农业服务功能多样化等特点,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纵横联合、综合配套、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与农合联合作,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农合联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从中,我们认识到众多的合作经济大联合,应该建立主体多元、综合服务、利益共享的制度体系,形成国资、民资、合作社资金、农民自有资金共同入股的股权结构和合理的分配制度。这是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吸纳社会资源、壮大合作经济的主要突破口,也是合作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注重实践性

瑞安在思想理论指导下探索“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又在实践基础上摸索新型合作经济发展规律,总结探讨新的理论。改革方案设计于法有据,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具体的改革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用法治保驾护航。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规模小、实力弱且与涉农服务部门联结松散等问题组建农合联,建立产业联盟和为农服务中心等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往基层走,智往基层聚,钱往基层流,解决合作组织缺人才、缺资金、缺技术等重大难题。针对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三驾马车”资源和功能整合难题,以利益机制建立农合联,打通政府的公共服务、企业的市场服务和专业合作社的自我服务之间的合作通道。瑞安为新型合作经济探路引路的实践告诉我们:面对当前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和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从实践中寻找最佳方案,根据新型合作经济发展需要,汇集民间智慧,探索解决难题的对策和思路。

(四)突出创造性

新型合作经济发展不可能一步登天,而要循序渐进实现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考察瑞安改革过程,通过一个个突破,推进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完善。他们从指导单一的独立的专业合作社加强自身发展和内部治理,到组织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市场化经营,建立共同发展、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方式;农合联从农商信“一体两翼”服务经营,到放手开展各类涉农经济组织合作,建立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的综合服务;推动了政府服务、市场服务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服务结合,体现了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这就提示我们:瑞安作为创造性改革的探路者,为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做出的试验,也是为中国农村走向新型合作经济通天大道做出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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