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包括广东省珠三角九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9+2”),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良好基础。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四方在香港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粤港澳地区综合优势,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全方位开放中的引领作用提供了纲领性指导。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珠三角一体化将进一步深化,珠江东西两岸、城市之间的各要素流通也将更为频密,尤其是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深茂铁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对区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大湾区各市进入新一轮区域分工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期。重大历史机遇往往与发展的紧迫感并存,发展的窗口期稍纵即逝,如何尽快占据先机、赢得主动,是大湾区中每个城市都在思考的问题。作为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的中山市,如何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变发展潜力为发展动力,加强区域间合作,是中山在对接、融入大湾区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图1 珠三角主要工业布局示意图
图2 珠三角9市GDP对比(2016年,亿元)
表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点方向
方向 | 内容 |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强化内地与港澳交通联系,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优势,带动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建世界级港口群和空港群,优化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布局,推动各种运输方式综合衔接、一体高效。强化城市内外交通建设,便捷城际交通,共同推进包括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粤澳新通道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便捷区域内交通圈。建设稳定安全的能源和水供应体系,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扩大网络容量。 |
进一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 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系列协议,促进要素便捷流动,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动扩大内地与港澳企业相互投资。鼓励港澳人员赴粤投资及创业就业,为港澳居民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并为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 统筹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跨区域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
构建协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 充分发挥大湾区不同城市产业优势,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产业合作发展平台,构建高端引领、协同发展、特色突出、绿色低碳的开放型、创新型产业体系。 |
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产品供给,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文交流、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进区域旅游发展,支持澳门打造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共建健康湾区,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绿色低碳湾区。 |
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 | 充分发挥港澳地区独特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金融、生态环保及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携手打造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支持粤港澳共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联手“走出去”,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平台,更好发挥归侨侨眷纽带作用,推动大湾区在国家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
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 推进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粤港澳合作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推进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建设。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中山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发挥合作平台示范作用,拓展港澳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