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6日,崔长彬副主任应邀参加河北沽源普惠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研讨会并发言,发言内容如下:
一、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简史
首先,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简史。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普惠金融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小额信贷,第二个阶段是微型金融,第三个阶段是普惠金融。
小额信贷,有三个关键词。一个是“小额”,什么是小额呢?国际比较有共识的标准就是人均GDP的2.5倍,一笔贷款不超过这个额度,就可认定为小额,它因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且是动态变化的。二一个是“信”,国内常常把小额贷款和小额信贷不做区分,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差别,“信”指的是信用,即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是纯信用贷款的概念。有些贷款虽然是小额,但需要抵押担保,严格来讲,不能称之为小额信贷。三一个词就是“贷”,就是贷款这一单项金融服务,没有其他金融服务。但即使是贫困人口,对服务的需求也是综合性的,所以小额信贷走向微型金融成为必然。
二是微型金融阶段,这里“小额”走向“微型”,延续了小微的特征,而“信贷”走向“金融”则是服务更加综合化了——贫困人口除了贷款需求以外,也有存款、汇款、代收、代付、理财和保险等需求。如果说小额信贷需要一些NGO就能提供服务的话,微型金融则呼唤一个个更加正规的金融机构的诞生,其服务对象也从以前的以贫困中低收入人群为主扩展到微小企业。
三是普惠金融阶段。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重视金融服务机会要平等的权利观,强调获得持续的、可负担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是社会上每个人的权利。这一理念是对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理念的升华。普惠金融超越了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范畴,致力于将零散的微型金融机构有机结合起来,并使之成为国家金融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我们国家的普惠金融实践大体上也经历了这三个阶段,:
小额信贷阶段,是从1993年开始,当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杜晓山研究员到孟加拉向尤努斯先生发起设立的乡村银行信托基金申请了5万美元的低息贷款,并引入了小组联保技术,到我们河北的易县,开始做扶贫NGO,这个先河开了之后,在几年的时间内我们国家的扶贫NGO快速发展,最多的时候达到几百家。
微型金融阶段,是从2005年开始。2005年,在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同志的推动下,我们国家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发展到今天,大概是8000多家小贷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样是在2005年,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同志,副行长刘克崮同志,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与世界银行、德意志复兴银行和德国IPC微贷款咨询公司合作,开国内“批发机构+零售银行”规模化微贷合作模式之先河,指导并推动包头、台州、大庆和九江等地的12家城商行和农商行采用现场调查、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信用技术,发放了总额高达数十亿、单笔均数万元的微贷款。2006年,原银监会试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国的微型金融机构建设,从这两年起步。
普惠金融阶段,是从2013年开始。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到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我们看到,2013年以来,原银监会成立了普惠金融部,《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出台,口行、中行、工行、建行、交行都成立了普惠金融部,加上国开行和农发行的扶贫事业部,农行和邮储行的三农事业部,大行全部成立了普惠金融主营部门。全国经营的股份制银行目前至少有6家成立了普惠金融部,再加我们的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农合行、村镇行、民营行,包括融资租赁、小贷、典当、担保等7+4共11类划归地方金融办管理的类金融机构、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小额保险机构和新金融的涌现,一个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正在形成。下一步,我国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进入深入阶段,主要任务包括创新技术产品、加强物质性和制度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准入和监管政策、加强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以及推动相关立法。
二、三类七层小微经济体是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
第二,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就是明确普惠金融为谁服务的问题。我们现在有很多报告、研究都指出,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普惠金融已经做的很好,这个观点我总体是同意的。但是这个好主要是存款、汇款、代收、代付等这些服务好,即使我们最偏远的乡镇金融网点也都设立过去了,而且以上这些服务都能较好实现。不理想的、也是最难的是贷款,贷款分两类,一个是消费类贷款,一个是生产类贷款,而从创造财富的角度来说,最重要、也更该关注和解决的还是生产经营类贷款。普惠金融强调为所有主体提供获得金融服务的平等权利,但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三类七层小微经济体:第一大类叫小微企业,细分为小企业和微企业,两者现在加在一起全国大概有2000多万户,第二类叫个体自营者,分成两小层,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一类是自营就业者,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类主体,有人说我国的小微企业大概有七八千万,这用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就是把个体工商户同样认为是小微企业了,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大概是6000万左右。自营就业者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它是指那些没有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但从事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业务相差不多的主体,这个数量没有统计,但国家统计局每年会出一个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里面有对转移就业的农民工自我就业的有一个统计,目前大概也是5000多万,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差不多,但是它不包括城镇居民在本地自我就业和农村居民在本地自我就业的,如果加上的话,这个数量会更大,现在有很多基层的金融机构也在为这部分群体提供贷款服务。
最重要的一类服务对象在农村,今年的1号文件明确了,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农村。农村主要是三层服务对象,第一层就是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这是我们国家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支撑。第二层是普通小农户,我国小农户目前大概是2.3亿户,其中约有7000万户流转了土地经营权,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大概1.6亿户,按照农村每户家庭平均3.2人来计算,还有5亿多农民在从事小农生产,这是一种短期难以改变的情况。第三层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到2017年底,我国还有3046万贫困人口,应该说这3000多万人已经不是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了,因为这里边有46%左右,也就是接近一半的贫困人口没有完全劳动能力,所以我个人认为目前在支持贫困农户方面,金融的意义不大了,但是这几年每年有1000多万人脱贫,金融扶贫还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网络科技助力普惠金融是必由之路
第三,讲一个观点,即网络科技助力金融普惠是必由之路。举一个蚂蚁金服旗下的网上银行的例子。它有一个小微企业310贷款模式,这个应该是科技支持金融普惠的一个非常好的案例。所谓310贷款是指3分钟申请,1秒钟到帐,全程零人工干预,而且是24小时随时响应,1笔贷款是2.3元的成本,其中2元是计算和存储硬件等技术的投入费用。它这个运用科技手段实现了交易成本极大的下降。值得注意且可贵的是,它是小微企业贷款,而非消费类贷款,这个难度是不一样的。这个案例给我们对未来网络科技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四、走绿色普惠金融之路
我讲的最后一点是要走绿色普惠金融之路。单纯从理论上讲普惠金融,并不太关注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这会在普惠金融落地实施时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金融机构在解决了金融排斥问题的同时却可能加重了环境污染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又加重或制造了一个问题,不是现代化金融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显然也是不为社会所接受的;二是环境风险未纳入普惠金融机构考量,在环境硬约束显化的背景下,项目可能失败,贷款回收概率降低,对普惠金融机构的财务和商业可持续提出挑战,最终可能引致普惠金融机构的失败。因此,不能确保绿色的普惠金融,是行而不远的。